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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“备案主体”要求
1、若主办单位名称变更,需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。
2、主办单位证件类型:
主办单位为机关,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;
主办单位为事业单位,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;
主办单位为社会团体,需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;
主办单位为民办非企业,需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;
主办单位为律师事务所,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(包括:副本首页、登记事项页、如有变更还需提供变更页);
主办单位为群团组织,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;
主办单位为企业,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。
主办单位为境外注册公司(包括港澳台),需提供“外国(地区)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”,对应证件申请流程请咨询当地的工商局。
3、“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名称”请直接填写备案单位全称。
4、主办单位负责人需要登记法人信息;则关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资料统一提供法人的,网站负责人如非法人,需要提供法人授权书并加盖单位公章;核验单上网站负责人签名和现场拍照、网站负责人手持身份证拍照都必须由被授权人负责;(注意备案联系人不同,登记的电话号码和邮箱不能相同)。
5、备案联系人如果是香港或者澳门,请提供对应的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》进行备案,江苏省要求台胞证填写证件号码、香港填写身份证号码;备案联系人如果是外国人需提供提供护照。

二、“备案网站”要求
1、“网站名称”填写要求:请用公司名称或者网站主题名称来命名,不能用域名命名网站名称。
2、“网站域名列表”填写要求:一个主体下报备多个域名时,请分别增加多个网站信息逐一填写,一个网站对应一个域名。
3、“域名证书”审核要求:域名注册证书上的域名所有者必须是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,否则就要办理域名过户,并且域名证书有效期请大于3个月。
4、一个网站备案对应的域名若超出15个,请把域名证书扫描件发至我司邮箱icp@gzidc.com ,并在网站备案的产品备注中注明“域名证书已发邮箱”(邮件主题:域名证书+主办单位名称,附件命名:单个附件需要以域名命名,附件格式:JPG/PNG。) 
5、若一级域名与二级域名为同一接入商,一级域名备案成功后使用二级域名无需备案;若一级域名与二级域名为不同接入商,一级域名备案成功后,请在二级域名接入商对该备案进行添加备案接入操作,将所接入二级域名填写在“网站备注(上交管局)”和“产品备注”位置,注明顶级域名使用的是哪里的服务器,IP地址是多少,二级域名使用的是哪里的服务器,IP地址是多少。
6、根据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(国务院292号令)第5条等有关规定,拟从事新闻、出版、金融、医疗保健、药品和医疗器械、文化、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,营业执照中包含前述字样的,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,以及国家有关规定,应经有关主管部门书面审核同意,在办理备案手续时,还应向通信管理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,不同类型企业各需申请哪些证件,大概总结如下:
新闻——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》 
出版——《互联网出版许可证》
药品和医疗器械——《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》 
文化——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 
广播电影电视节目——《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》 
电子公告服务 ——经营性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; 
医疗保健——《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》
金融------银行 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》  
7、教育培训前置审批范围
第一、教育培训机构,不论是文化课还是兴趣班培训都需要前置审批。
第二、
(1)中小学校、高等院校、教育局等政府事业单位,只要有事业法人证书、办学许可证的,不用前置审批。
(2)成人教育不需要前置审批。
(3)营业执照上明确写不包含教育培训的,不用前置审批。
(4)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没明确是否涉及教育培训,但是从事教育相关业务的,需与用户确认是否开展线上或线下教育培训业务,如涉及必须上传教育部门前置审批文件,如不涉及请在备注中注明:不涉及校外培训。  

三、“备案证件”要求(建议提前准备证件扫描件)
1、备案主办单位有效证件
2、法人身份证
3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
4、备案真实性核验单
5、现场拍照
6、网站负责人手持身份证拍照照片
7、域名证书
8、法人和网站负责人不一致时,还需要提供法人授权书
接江苏省通信管理局通知,为进一步深化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审核工作,2021年6月1日起江苏省备案网站负责人必须要接入商处现场核验。


温馨提示:江苏通管局电话:025-85039806,管局会不定期地进行备案信息抽查,如果您接到这个电话请积极配合管局的审核工作,否则管局会拒绝您提交的备案申请。